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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元市司法局“四举措”强化人民调解职能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7-01-05 09:33:33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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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广元1月5日讯(刘小冬)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广元市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围绕“建制度、保稳定、促和谐,提质效”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作用,采取“四举措”强化人民调解职能,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让人民调解工作成为了矛盾纠纷的“润滑剂”。

强化《人民调解法》学习培训。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水平与调解素质,白衣司法所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律知识培训,将以会代训成为常态;同时邀请律师、法律顾问等普法资源送法上门全面提升广大人民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打造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人民调解员队伍是法律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队伍建设方面积极下狠功夫,致力于打造一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调解员队伍。同时按照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标准和要求,深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定期调整、完善调解队伍,在加强自身调解员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把一批法律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同时热爱调解工作的调解员充实到调委会中,增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并分别对所辖区域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培训,逐渐培养一批业务素质高、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健全人民调解制度,规范调解工作流程。按照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依法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一是要建立定期走访排查制度,邀请各村居治安主任共同深入村居农户走访,把摸排上来的矛盾纠纷隐患按照进行分类,对于陈年积怨,采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将其得到最好的解决,防止出现上访,“民转刑”、以及群体性事件发生,同时加大矛盾纠纷易发人员的管控;二是调解要做到有理有据,运用情理法等多重思维打开矛盾双方当事人的心结,确保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员的“唇枪舌剑”之下心服口服,让人民调解工作不留隐患;三是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流程,通过定期查看各村居调解卷宗等方式规范村居的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四是严格调解回访制度,搞好人民调解回访是进一步确定人民调解是否真正调节到位的依据,通过询问矛盾双方当事人协议是否履行以及通过邻里和村委会干部对于纠纷调解的满意度调查来达到调解回访的目的。

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确保调解程序、实体的严密性。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规范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受案范围、业务工作、指导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既要保证人民调解从申请、条件审核、受理告知、办理、签订协议、履行协议、结果回访、卷宗归档程序合法,又要确保实体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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