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苍溪纪委:办理扶贫信访件 群众说了算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7-02-23 17:18:02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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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纪委就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查办情况到青龙村进行公开回复和群众满意度测评
四川新闻网广元2月23日讯(牛小波 文/图)苍溪是贫困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山区“三区合一”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脱贫任务艰巨。
去年以来,苍溪县纪委监察局创新举措严抓重点领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26件,从严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案件16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5人,其中查处扶贫领域案件23件、处分 33人,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保障。
脱贫信访件100%按时办结
脱贫攻坚政治性强、群众反映急、项目实施快,为此,苍溪纪委实行信访渠道、信访台账、办理时限“三统一”,确保群众信访在第一时间得到回应。
统一信访渠道,构建起来信、来访、电话、信箱、舆情、平台“六位一体”的信访大通道,群众只要有诉求,信访就有途径。整合12388、96960投诉举报热线,归口信访管理,畅通传统信访渠道;顺应“E时代”,建立权力运行监督互联网平台,开设脱贫攻坚信访举报专区,在全县安装查询一体机,群众手机一扫、指尖一点就可监督举报。截至目前,信访大通道日均点击量达3000人次,月均收集意见建议120条。
统一建立脱贫攻坚信访台账,将全县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全部纳入、单独管理、逐一销号。已纳入台账管理的25件信访举报,一律做到受理时间、受理人员、信访事项、办理责任人、办理时限及办理结果清楚明白。
目前,已办结销号信访举报22件,所有销号问题,一信一卷,全部归档,集中保存,做到群众只要有信访,台账就有记载,办理就有档案。
对脱贫攻坚信访坚持集中力量、优先办理,规定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拟办、审批、转交,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所有信访件办结必须经县纪委审核,确保了群众诉求在第一时间高质量办结。目前涉及脱贫信访件按时办结率为100%。
有些较为复杂、时间跨度较长、群众多次举报的问题,主动邀请涉案地群众信得过、党性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参与办信办案调查,有条件的邀请信访人一并参与调查,切实增强调查的透明度、群众的满意度。
每月一个主题全领域监督
针对脱贫攻坚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实际,实行全县一盘棋,县纪委牵头抓总,统筹整合全县力量、各类资源同步监督、全域覆盖。
坚持分级负责、分类处置,对脱贫攻坚信访举报,实行重大问题县纪委牵头办、突出问题纪工委牵头办、一般问题乡镇纪委牵头办、村廉勤委随时跟进,充分发挥县、片、乡、村四级监督机构作用,形成全域监督的格局。
县纪委牵头办理重大问题4个、纪工委牵头办理突出问题12个、乡镇纪委牵头办理一般问题9个、村廉勤委跟进监督1563次。
坚持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整合审计、财政、扶贫等单位力量,建立保障扶贫攻坚联席会议制度,实行资金项目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送、倾向性问题和重大问题专报。县纪委每月确定一个主题,采取从职能部门抽人员检查、为职能部门出课题检查等方式,全面加强对脱贫攻坚的监督检查,形成全员监督的格局。职能部门通过监督检查移送线索3个。
开播“阳光问廉”全媒体直播节目,邀请党风政风监督员、新闻媒体参与,对脱贫攻坚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难题和“四风”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形成全民监督的格局。第1期节目对“变味的低保”“谁丢下的半拉子工程”等5个问题现场问廉,对12人启动问责调查;聚焦脱贫攻坚的第二期专题问廉栏目播出后,因履职不到位已拟对4人转党纪立案审查,因帮扶不到位对一名领导干部作就地免职处理。
4名副乡镇长监管不到位被问责
围绕组织领导、政策执行、工作作风等基层组织和干部容易出现的问题,坚持挺纪在前,动辄则咎。
把脱贫攻坚纳入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对乡镇党政“一把手”工作不重视、应付了事,扶贫方向不清、目标不明、力度不大,没有调动当地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脱贫攻坚的,坚决追究主体责任;对履行监督责任推诿扯皮,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问题该发现未发现、发现了不报告、报告了不处理的,坚决追究监督责任。
县纪委对扶贫领域案件实行“一案双查”5件、处分5人,在查处的骗取扶贫贴息贷款系列案中,除追究6名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还追究了4名分管副乡镇长的监管责任。
集中开展“3+2”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落实上级政策打折扣、搞变通,不按程序评定贫困户,落实扶贫政策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克扣挪用到户资金,插手扶贫项目建设、干预招投标的,一律严肃问责。共开展监督检查9次,整改问题85个,问责通报单位27个。
对县级部门联挂帮扶走过场、工作流于形式,乡镇干部拖沓散慢、推诿扯皮,驻村干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第一书记履职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坚决进行责任追究;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坚决依纪依法处理。
五龙镇大树村实施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项目、中土镇麻溪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项目,未按规定确定项目实施人,时任镇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均受到纪律处分。
对扶贫领域的信访件,信访办理结束后,必须邀请信访人和当地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村廉勤委成员20人以上参与公开回复,现场评议打分。评议得分在8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满意件,责令重新调查;连续两次评价不满意的,对承办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处理。2016年,评议信访件49件,对4件不满意件启动了重新调查处理程序,群众满意度达91.84%,凡评议过的信访件均未再发生重信重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