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广元市加强村居换届中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7-02-28 10:30:05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广元2月28日讯(刘小冬)随着今年第十届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村居民委员会的下属委员会也将进行改选调整,为贯彻落实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筑牢维护基层稳定第一道防线,近日,广元市司法局要求在村居换届选举工作中切实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
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各县区和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要以今年村居换届选举为契机,按照四川省规范化建设标准,认真抓好村居调委会组织建设。各司法所要对辖区村居调委会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对于组织涣散、工作开展不得力、有名无实的村居调委会要及时进行调整充实。
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建设。根据《人民调解法》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做好村居调委会组成人员及调解员的推选和聘任工作。村居调委会委员要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委员当中应当有妇女成员。调委会主任原则由村(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兼任。要指导村居调委会选聘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并且注重吸收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退休政法干部等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加入调解员队伍,不断优化基层调解队伍结构。
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要按照调委会“六有”、“六统一”的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调委会建设。指导村居调委会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重大纠纷集体讨论、岗位责任、学习例会、跟踪回访、统计报送等工作制度,规范文书档案管理。指导村居调委会依法规范开展人民调解活动,实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遵循人民调解工作原则,认真遵守人民调解工作纪律,不断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的履行率,确保人民调解工作质量。
加强对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改选调整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县区司法局特别是乡镇街道司法所要将村居调委会改选调整工作作为今年人民调解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责。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督导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加强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研究解决调委会改选调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