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苍溪纪工委:创新“1234”工作方式 抓好纪律审查工作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7-03-31 10:57:44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广元3月31日讯(王鸿)2016年,我们纪工委在县纪委的领导下,聚焦主责主业,把纪律审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挺纪在前,创新突破,真抓实干,督促联系部门党组织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纪工委片区全年立案19件,党政纪律处分19人,设纪检组的部门办案率达70%。纪工委自办案件7件,其中科级干部3件3人,追缴违纪款13.8万元;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谈话函询部门负责人22人,诫勉谈话3人;调查发现4条案件线索。
完善一套网格
第一纪工委联系党群、宣传、政法系统,涉及一级预算单位54个,可说是面广人多。根据工作实际,在2015年下半年开始探索建立网格化办案机制,即把纪工委片区54个部门设为网格单元,编入9个已设部门纪检组建立办案网格区,网格区负责人对所查办的案件直接组织力量调查,一包到底。同时,纪工委将网格区整合为3个网格办案组并确定1名纪检组长为负责人,对网格区内的案发单位需回避或自身查处有困难、有阻力的,由网格办案组决定实行区域内交叉办案,纪工委书记对网格化办案牵头负责,形成组织机构灵动、压力多向传导、责任定位到人、反应快速有效,“点--线--面--网”高度融合、集中统一的网格化办案格局。2015年当年纪工委查办案件数同比增长380%,部门纪检组案件数同比增长900%,设纪检组的部门办案率上升700%。
协调二种关系
一是主动协调好与县纪委机关纪检监察室的关系。按照区域划分,准确把握纪工委与联系纪检监察室之间的职责关系,明晰各自的工作侧重和任务分工,最大限度消除职能重叠、交叉、脱节的问题。在具体业务方面,纪工委虚心接受纪检监察室的指导,密切协作关系,加强业务交流,形成纪律审查的工作合力。二是尽职协调好与联系部门的关系。纪工委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加强对联系部门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部门纪检组及其监察室则保持与纪工委的日常沟通及工作报告关系。使纪工委在案件线索排查、发现线索核查报告、纪律审查信息交流、查办案件配合协调等工作方面,成为县纪委监督执纪的前哨、联系部门工作的纽带,进一步整合和增强了纪律审查的力量。
开展三项培训
一是开展跟班培训。分期分批安排部门新任纪检组织负责人到机关纪检监察室、纪工委跟班学习业务,重点掌握纪律审查工作流程,增强规范办案意识,熟悉从案件线索收集到案件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的各个环节,全年有3批7人在跟班学习后返回原工作岗位履职。二是开展实践培训。在机关纪检监察室或纪工委查办案件时,根据实际需要抽调一些比较熟悉办案业务的部门纪检干部参与办案,通过办案“一线”的实践培训、办案骨干的“传、帮、带”,办案后备力量在实践中快速成长,实现办案人才梯次递进。三是开展专门培训。每年抽出一定时间开展纪律审查案件专项业务培训,制定培训方案,编制培训教案,邀请纪委机关、公安经侦、检察反贪反渎领域资深办案人员讲授办案方法、办案技巧,交流办案心得,提高纪律审查办案人员的思想认识、业务水平和突破能力,增强依纪依法办案的自觉性。
建立四项制度
一是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以目标引领纪律审查工作,明确每个部门纪检组每年至少查办1件案件,对本部门确无案件线索的由纪工委协调参与其他部门查办案件或牵头由纪工委交办的案件,未完成案件工作任务的报县纪委不纳入评先评优,凸显主责主业的重要性,增强纪律审查的主动性。如被评为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的县公安、教科、卫计等部门纪检组办案均在3件以上。二是建立严格的质量把关制度。纪工委负责指导部门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监督办案全过程,对案件质量及处理落实情况负责,力求所办案件在程序、制度、规范和效果等方面达到优质,全年案件质量合格率达100%,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三是建立严格的激励制度。采取“一案一奖励”的方式,由纪工委拿出一部分包干工作经费对查办重要案件的办案组及办案人员给予补助奖励,并推荐给县纪委作为提拔任用的参考依据。四是建立严格的“一案双查”制度。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出现较大问题的,既要追究“一把手”的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县纪委没有将“一案双查”当作口号写在纸上。如纪工委牵头调查的县某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因长期疏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导致的班子软弱、人心涣散、财务混乱等问题一案,除该局主要负责人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外,局纪委书记也因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遍,我们正是以完善的制度、务实的作风、严肃的态度、严格的纪律压实基层纪检组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责,推动纪律审查工作迈向更高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