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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剑阁县: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之浅见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7-04-15 10:26:15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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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广元4月15日讯(唐秋芸)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研究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这是中央纪委在党在十八大以来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中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行动指南,也是我们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法宝。

2017年4月6日,广元市纪委组织召开集中学习贯彻《规则》专题辅导视频会议,中央纪委宣传部原部长杨小平同志就《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背景、几点体会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辅导。通过学习,更加深了我对《规则》的理解。

明确了制定《规则》的目的意义。制定规则的根本目的是构建自我监督体系,是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的基本遵循;制定《规则》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的需要,是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以实际行动向全党作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队伍的郑重承诺,是回应党内关切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制定规则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的制度体现,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纪检监察机关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规则》是纪检干部自我监督和自我规范的行动准则。

明确了制定《规则》的依据。规则依据的是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章是我们党内的纲领性文件,它衡量的尺子同样是党的纪律,而《党内监督条例》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且规则重申了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依规执纪,把监督执纪关进制度的笼子,规则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督执纪工作的新理念和新要求。

明确《规则》的内容。《规则》共九章,除总则、领导体制和附则外,主要对监督执纪过程中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等纪检工作的各流程进行了明确,列出了每个流程的“负面清单”,并另设“监督管理”专章,对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的监督写入了“竞业限制条款”(如第四十九条、五十条作出了特别规定)。具体内容非常丰富,要求我们在处理工作中的问题时要严格以规则的处置方式、标准、处置流程各个环节为准绳。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必须要怎么做?

认真学好《规则》,掌握其内容,领会其实质。不但要熟悉规则条文,还要做到融会贯通。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提高监督执纪水平,才能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只有学习好运用好党纪条规,才能当好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带头人,做维护党的形象、坚定不移地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表率。

严格遵守《规则》,认真做好监督执纪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规则和各项党纪条规就是讲政治、守规矩,我们必须严守“六大纪律”底线,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工作和生活中,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体现严管、抓早抓小,坚持“惩前瑟后、治病救人”,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切实增强贯彻执行《规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遵规守纪的模范和表率。

严格自我监督。规则已向全党全社会昭示,纪委的权力是受监督的,纪检干部同样有严格的纪律约束。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回避制度等,强化自我监督,让党赋予我们的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别人的同时要接受别人的监督,不但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还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坚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打铁还需自身硬,防止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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