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利州法院:父子“反目上法院 院长调解来讲法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7-04-19 16:01:12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广元4月19日讯(朱艳红)4月14日,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向军来到广元市第四人民医院,他来探望一位年已8旬的老人李某某。从2016年6月份开始,李某某每个月都会给向军写一封信信反映他的情况和感谢言辞。而这些,也要从他与儿子李某的借贷纠纷开始说起。
递交诉状父子对簿公堂
1934年生的李某某,曾是一位具有大学文化的老师,然而就在晚年时老人却与自己的亲生儿子因为民间借贷纠纷对簿公堂。
2016年6月,老人向利州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诉状,状告自己的儿子李某,要求其归还5万元钱。然而立案后,一直居无定所的李某,哪里是那么容易找的,李某某作为父亲也深知儿子很难找到。随后,经过区政法委组织利州区人民法院、利州区公安分局统一研究工作部署,最终通过公安干警的侦查,在2017年初找到了李某本人。
2017年2月27日,通过承办法官的组织李某某与李某父子俩在利州区人民法院进行案件调解。李某承认自己帮翟某向父亲借了5万元钱,但是事后翟某让李某将钱还给父亲李某某,李某某却说将钱就放在李某那里,让李某定期给他利息,但最后5万元钱却被李某自己花光了。
最终通过承办法官调解,李某愿意将5万元钱分两次还给父亲李某某,而李某某也对这次的调解结果十分满意,提出儿子李某曾经在未经过自己允许情况下,还将自己的房子偷偷卖出,对此也表示不予追究。
老人寄来感谢信院长回访探望他
自案件调解成功后,李某某每月都会给院长向军寄来一封感谢信,信中老人多次提到对于此次调解结果满意。看到老人寄来的一封封感谢信,向军受到了深深地感触。
“最初收到他的信看到他反映的问题,我还有点不相信,毕竟现在社会上这种欺骗父亲的子女还是很少的。我以为他就是年龄大了,与儿子闹矛盾,有些事情想不开,所以闹到法院来,告自己的儿子。”向军表示,“案件审理后我们了解到,他的这个儿子李某的确有很多不足和错误。”
14日,向军来到广元市第四人民医院老年科,见到了正在住院治疗的李某某。让人深感意外的是,虽然李某某已经81岁了,但还在写回忆录,而且文字清新明快、思路清晰。
隔房侄女照顾13年报恩叔叔困难时
就在向军询问李某某年龄这么大,谁来照顾时,一位50多岁的女士提着点心与水果来探望李某某了。李某某表示,这是自己隔房的侄女熊女士,实际没有血缘关系,但一直照顾着自己,随时来医院探望。
熊女士表示,自己照顾叔叔到现在已经整整13年了,感谢叔叔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进行了帮助。13年前,熊女士靠搞装修打零工,一天才挣13元钱。后来给叔叔李某某当保姆,一个月挣600元钱,熊女士自己留200元钱当生活费,给正在上学的儿子拿400元钱。也是在叔叔的帮助下,熊女士家渡过了最艰难的时期,直到儿子上大学,很庆幸的是儿子现在正在读博士,自己家里的压力也小了,也就可以帮忙照顾一下叔叔了。
院长说法:老人提出两疑问法律知识来解答
李某某表示自己一个月有4000多元的退休金,每个月花1000多元用在医院。熊女士却“揭穿”李某某,卖保健药的人经常给他打电话推销保健药,他也听信,每个月花钱2000~3000元,买了许多保健药,自己无论怎样劝说李某某都不听。向军立即劝说李某某,如果生病了,千万要听医生的医嘱治疗。
李某某提出,因为儿子从来没有向自己尽到应尽的赡养责任,所以想与儿子李某脱离父子关系。
对此,院长向军解释到,现在很多影视节目和新闻中经常会出现亲人间脱离关系的情景,那么这样是否成立?父子关系属于亲子关系的一种,是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或者说法上),或许可以做到某种程度的“断绝”(如给双方所有亲属发一封父子关系断绝书),但从法律上是无法断绝的,我国法律不支持,法院也不会受理此类案件。
李某某还表示,自己想立一份遗嘱,把以后的财产留给一直照顾自己的侄女熊女士。那么老人在有继承人的情况下,能否立遗嘱将财产留给只是自己隔房的侄女?向军说,因为熊女士不是李某某的亲侄女,而只是隔房的侄女,李某某的儿子才是法定继承人,那么立遗嘱将财产留给熊女士也是不成立的。但是李某某可以与熊女士一起公正一份“遗赠扶养协议书”,将自己的遗产赠予熊女士。
侄女不求回报提前买好墓地
虽然如此,熊女士还是表示自己不会接受李某某任何赠予,即使李某某不赠送自己任何财产,她还是会照顾李某某一直到他终老。熊女士表示李某某也是因为担心最终没有人照顾他为他送终,儿子李某现在也因为借贷纠纷与李某某闹僵了,现在所以想用财产等方式留住她。
“我肯定是会照顾他的,毕竟他在我家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了我们,没有他也就没有我儿子的现在。他也不用担心我哪天不管他,我在牛头山把他的墓地都买好了”熊女士坚定地说。
目前,在向军的劝导下,李某某表示不再起诉与儿子脱离父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