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昭化区拣银岩街道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八小时之外”实施意见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7-05-11 10:25:25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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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四川新闻网广元5月11日讯(代蓉 文/图)为严格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深入贯彻《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生活,近日,昭化区拣银岩街道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并在会上签订了“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自律承诺书”。
会议强调,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重点监督党员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进一步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突出日常、抓早抓小、咬耳扯袖、防微杜渐。
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管理监督,关键是管好“三种人”(本人、家人、身边人),盯紧“三个圈”(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守住“三个节点”(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监督对象是全区党员干部,重点是党政“一把手”和重要岗位主要负责人,着重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监督。
党委(党组)承担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履行“一岗双责”。以家属座谈会、电话访谈、走访信函等形式,了解党员干部的兴趣爱好,掌握“八小时之外”的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防患于未然。党员干部要自觉约束“八小时之外”的言行,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明确党员干部家属为家庭监督具体责任人,发挥党员干部家属“廉内助”的监督作用,主动当好助廉的宣传员、监督员和护航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