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地方频道-广元  >  利州

  • 利州法院:使用调查令制度 提升办案质效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7-06-05 14:43:16 来源:四川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进入四川手机报 短信看新闻:订阅四川特快

四川新闻网广元6月5日讯(白邵菊)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律师、法律工作者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利州区人民法院东坝法庭试行律师、法律工作者调查令制度,自今年5月份来,已先后签发数十份调查令。

调查令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法律工作者因客观原因难以自行调查取证时,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人民法院签发给其代理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集涉案所需相关证据材料的法律文件。调查令的法律依据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六十七条、律师法第三十五条等。调查令需载明持令人的姓名、性别、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证书编号、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全称;被调查人的姓名或单位全称,向被调查人收集、调查证据的范围;调查令的有效期等内容。

据了解,目前利州区人民法院东坝法庭受理的调查令申请,主要是健康权、离婚纠纷案件中申请调取公安机关保存的报警登记、询问笔录等材料。从代理律师、法律工作者反馈的情况来看,相关部门对于调查令均予以了配合、协助,成功调取了所需的证据材料。调查令制度的实行,不仅及时、有效地获取相关证据,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提高办案效率,也更好地保障律师、法律工作者执业。

 

相关新闻
返回本网首页 返回广元频道首页 四川发布网站 收藏本站 打印本页 编辑:肖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