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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州法院:听证,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7-06-05 17:09:33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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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广元6月5日讯(胡兴聪)近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听证会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会议室举行。广元某商业银行与刘某某金融借款合同一案,双方当事人对抵押房产的拍卖降价额度争议较大,利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举行了此次听证会。

为证明各自观点,当事双方均聘请了强大的律师团队。经过约两个小时的激烈交锋,通过各方举证、质证、辩论,最终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降价幅度达成了一致意见,听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次听证会开得公开、透明,房子降价我心服口服!”被执行人刘某某满意地对执行局局长祝继军说道。

据了解,从事经商的利州区人刘某某以其个人所有的多处房产办理抵押,在某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因未能按期还款被告上法庭败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查封刘某某房产并委托评估拍卖,第一次拍卖因无人竞价而流拍。为提高变现率,银行申请对刘某某房产降价,但是刘某某表示,其房产地处市区繁华地带,评估价格已经很低,坚决不同意降价。为化解矛盾,顺利推进案件执行,既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确保案件的处理公开、公平、公正,杜绝办理人情案、关系案,使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祝继军决定,对拍卖标的物的降价举行这次执行听证会。

祝继军表示,听证不仅在审判程序中适用,在执行程序中同样重要。在以往的案件执行中,对强制拍卖的标的物,执行法官要么不降价,要么随意性降价,当事人争议也较大,申请人不配合、被执行人抵制执行现象时有发生。在以后执行工作中涉及拍卖标的物降价争议,我们要形成制度,通过执行听证程序解决,让当事人有道理讲在法庭上、有证据出示在法庭上,有质疑表达在法庭上,这样不但避免了暗箱操作,还维护了人民法院司法公信,使执行权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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