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司法改革后第一批拟任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出炉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7-06-14 15:19:51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广元6月14日讯(刘小冬)6月14日,广元市司法局网站、广元日报将首次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的48名市级人民监督员拟任名单对社会予以公示,无异议任命后他们的任期为五年,将对广元各县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监督。
拟任人员涵盖多个行业
2017年5月4日,广元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选任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约48名,截至6月5日共收到70名报名人选。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面谈等多种形式进行考察,最终评议确定了48名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人员成分涵盖各行业、各阶层,合理兼顾性别、年龄、民族、地域、党派等因素,其中政协委员4人占8%,按政治面貌分:中共党员37人占77%,各民主党派人士代表6人占13%,群众5人占10%;按性别分:女性6人占12%,男性人42占88%。按所属行业类型分: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23人占48%,私营企业及个体代表11人占23%,律师4人占9%,基层组织代表人8占16%,离退休人员2人占4%。按学历分:研究生2人占4%,本科30人占63%,大专10人占21%,高中6人占12%。其中最大的人选1952年12月8日出生,最小的1992年7月30日出生。
对12种情形进行监督
以往,人民监督员由检察机关自己选人,现在改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突破了“被监督者选择监督者”的困境。
改革后,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范围在原来有关“立案”“超期羁押”“违法搜查、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等7种情形基础上,增加5种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违法的”“阻碍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 以及及人民检察院认为其他可纳入监督范围的案件。
人民监督员也将接受考核——广元市司法局建立人民监督员考核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履职台账,对人民监督员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