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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花钱容易还钱难 信用卡“陷阱”你掉进去了吗?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7-07-04 10:15:14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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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广元7月4日讯(朱艳红)“我因为欠信用卡的钱被告上了法院,现在我已经偿还了全部的欠款,是不是可以不用追究我的刑事责任了?”昨日,市民陈先生打进晚报热线,想了解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提起公诉后,及时偿还债务,能否免于刑责。

近几年,信用卡的普及让更多人在钱包干瘪的时候,还能买到自己心仪的物品,然而当还款时因资金紧张的时候你会怎么做,是想办法筹钱及时还款还是拖欠数日待到手头宽裕再还,或者是一直抱着侥幸心理拖着不还?

6月30日,利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而该案就是因为透支信用卡后因资金紧张逾期未归还,而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后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而此案件也正好回答了陈先生的疑问。

逾期不还钱 被提起公诉

2012年12月28日邓某通过某银行网上快速办卡通道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额度为五万元的信用卡。并在2013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25日期间,多次使用该卡通过取现或消费方式进行透支。2015年5月25日,邓某所持信用卡开始逾期未还款,银行工作人员分别用电话及短信通知等方式对其进行了多次催收,但邓某拒不归还并开始故意不接电话、后更换电话号码并到辽宁打工,逃避银行催收。银行从2015年5月28日至2016年11月通过电话、短信、人工等方式对邓某进行了高达273次的催收,但邓某就是拒不还款。

截止2017年4月11日,邓某透支信用卡本金人民币45493余元,利息15404余元,本息合计60898余元。

随后银行向公安机关报警,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邓某主动归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今年5月8日邓某被取保候审。

庭审中,邓某留下悔恨的泪水表示“有时候没有钱就使用信用卡,以前有钱的时候每个月都在按时还款,后来恼火了就想挣钱多遭点利息就行了。”谁曾料到,这样竟会触犯法律。

“但是我确实是因为不懂法,请求法院、检察长对我从轻处罚”邓某说。而邓某在得知被立案侦查后,也立即把所有透支本金、利息全部还清。

虽还欠款 刑罚不能少

对此,支持本次庭审公诉的利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绍连表示,在当下这个电子货币蓬勃发展的时代,在享受他们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便捷、优雅和骄傲的同时,一不小心也增加了我们涉罪的风险。因此,我们每一个人必须更加积极主动做好“预防”的功课。在信用卡这一整套标准体系里,行为人都可以通过自由选择来防范犯罪。比如如果你没有偿还能力,可以选择不办卡;办卡后发现无偿还能力,可以选择不透支;在约定的数额和期限内透支了,还可以在约定的数额和期限内偿还;未及时、足额偿还的,在银行催收之后仍可以及时偿还。这样还不还款,又已超过3个月,并达到法定数额,且有主观占有故意,就要刑法“侍候”了。

希望大家以本案为教训,在享受透支带来的便利和快感的同时,切莫忘记契约之责任。权利与义务始终并存,这个世界永远不存在“没有义务的权利”。同时,也要树立法律风险意识,任何一个行为都伴随着或多或少的法律风险。一句话,对使用信用卡的人而言:“两次催收,超过3个月不还信用卡,就有可能会被判刑!”

法庭审理认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属于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于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前已偿还起诉书载明的全部透支款息,并当庭缴纳部分罚金,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家庭遭遇火灾,婚姻破裂,经济确实困难,且系初犯,其犯罪情节较轻,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无再犯罪危险,适用缓刑对所在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

当天的庭审过程,还通过网络进行全程直播,利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兼本案审判长向军介绍,法院通过全程直播庭审过程,不仅让庭审更透明化、法治化,也让更多人了解信用卡的正确使用避免进入“雷区”。最后邓某也希望通过自己的教训告诫大家,因为对信用卡不重视而且没意识到造成现在这个样子,用卡的时候要慎重,还不了的时候要及时联系银行,不要想只是多遭点利息,这是触犯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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