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肃风正己廉洁为民——剑阁县白龙镇党风廉政建设纪实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7-08-03 10:43:01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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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广元8月3日讯(蒲松 文/图)为强化反腐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近日县纪委把整治理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整治“腐败”现场会搬到白龙镇召开,会上县纪委通报了白龙镇三湾村原党支部书记伏某和原村主任李某等4人任期职间的“微腐败”案例,其中伏某、李某2人因涉案金额较大,己被开除党籍,并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成为白龙镇有吏以来“小官巨贪”首案,打响了近3个月全县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整治“微腐败”第一枪。
作为农村基层的“微腐败”干部,相对于远在天边的“大老虎”,“蝇贪”就在群众眼前。“微腐败”表面虽微,每次金额小,但频率很高,其实质都是“腐”,不仅触犯党纪国法,还兹生贪腐土壤,结果都是“败”,零容忍,全覆盖,他们的贪腐行为恶如“苍蝇”,祸同“猛虎”,损害的是群众权益,消费的是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袭的是党的执政之基。
作为农村基层的干部,他们本是党和国家政策的直接宣传者和执行者,权力虽小,每项政策的落地都关系到群众的生产生活,大到百姓的水、电、路,小到低保户、五保户和特困户的“保命钱”。部分干部认为,送点小礼物、提点土特产,拿点小礼金是部分群众表示自己的“敬意”,即使出现了“小恩小惠”,自认为不违反大原则,不拿反倒被别人说自己“不食人间烟火”,可是时间一长,干部胆子变大了,敛财的机会增多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然而正是从这些小小的事情开始,在不知不看觉中反复违反了“四风”和中央的“八项规定”,有些党员干部成了金钱“俘虏”,“微腐败”酿成“大祸害”,伏某和李某并不是天生就腐化堕落,正是从一件件小事开始,慢慢滑向深渊淹没了自己,把自己推向群众对立面。
搞腐败的同时,他们让群众受苦:酒杯一端,政策放宽,什么政策、什么原则、什么是非,全被他们扔在脑后,他们没有党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上不管是项目投资、工程招投标,还是低保户、五保户、大病救助,都可以因人因事设置“人情条款”,为特定人群谋取利益,自己毫不犹豫从中“雁过拔毛”。随着时间的推移,群众办事形成了规矩:困难群众想得到惠民补助,老板想得到工程项目,主动适应“钱规则”,一杯酒、一条烟,办事就是一二天。同时群众明知做法是违纪违法纪,迫于害怕干部报复,对贪腐者顺从心态,缺乏“敢把土皇帝拉下马”勇气,从而造就基层腐败土壤。个别领导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怕得罪人,如果自己手下或下级的“出了事”,自己觉得没面子,同时可能影响自己的仕途,只要不出事,就万事大吉。三湾村微腐败案例就是铁证——群众上访达4年之久,致使党在群众中的威信降低,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风,损坏了政风,扰乱了民风。
整治“微腐败”意义重大,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要求,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将“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这一任务单独作了部署,县纪委要求乡镇党委和纪委近期从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要求对基层“微腐败”不能以治理为治理,坚持标本兼治,要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上下功夫,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党员干部教育落实在基层,净化政治生态重点落地基层,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同时县纪委将对乡镇党委、纪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以实实在在的反腐成效取信于民,提升群众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