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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舌尖上的管制 柏林沟镇严格执行禁酒条例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7-11-05 14:36:12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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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广元11月5日讯(韩林江)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廉洁、务实、高效、风正干部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肃清党员干部交际圈,近日,柏林沟镇党委出台《柏林沟镇党员干部全面禁酒条例》,严肃舌尖上的管制,切实推动柏林沟创4A及脱贫攻坚工作。

  该镇明确界线范围。将全镇党员干部私人聚会、出席会议、公务接待、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纳入监管范围。全镇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重大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须按一事一购买、一事一审批的原则,由承办站所报分管站所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同时报镇纪委备案,提供酒类的数量、标准等,要从严进行控制。党员干部工作“8小时”以外私人聚会饮酒需自律,自控,不准醉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大声喧哗,以及其他任何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

同时,逗硬监督。镇党委书记对镇党委班子成员负监督责任,镇政府镇长对镇政府班子成员负监督责任,镇各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站所工作人员及被联系村干部负监督责任,对执行本规定不力或者因发生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影响的村社、镇机关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按照监督关系,被监督对象有以上行为者,发现一次,个人年终绩效评分折合后扣1分。对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触犯法律者一律移交公安检察机关处置,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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