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找准路子 走稳步子 苍溪巡察工作竿头直上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7-11-16 14:57:04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广元11月16日讯(王友民)巡察作为巡视的延伸和补充,填补了县级以下巡视监督空白。苍溪县委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遵循,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实践探索,取得了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双丰收。
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政治领导力,发挥政治优势,提高巡察权威。县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或不定期专题研究巡察工作。县委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亲自研究部署巡察工作、亲自听取巡察汇报、亲自听取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亲自听取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汇报。县委规定,巡察意见反馈大会,分管被巡察单位的县委、政府领导必须出席,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听取巡察反馈意见、提出整改意见、跟踪整改落实。被巡察单位一些重大问题线索反馈,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必须参加。为充实巡察力量,县委抽挂10名干部长期在巡察机构工作,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原单位,由巡察办统一管理。在引进的研究生中,调剂2名具有党员身份的到巡察办挂职,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截止目前,县委巡察机构固定巡察干部达26人。
靠实压力传导。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县委统筹,纪委和组织部牵头,责任单位配合,建立问题整改联合联动联改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靠实责任。县委创新责任压实方式,在全市首个召开巡察问题全县通报大会,县级干部、乡镇党政一把、部门一把手、纪检组织负责人和部分单位负责项目、经费、人事工作的股室长等700余人参会,被巡察单位“一把手”上台说问题、谈整改、作承诺,既教育警示干部,又把整改单位置于社会监督下。巡察发现的棚户区改造、河道砂石管理、城市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四大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乱象问题,县委开展专项整治,明确4个牵头单位和31个责任部门,对“怎么做”“做什么”“做成什么样”明确规定,对问题整改联席单位单独专项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委运用。同时,对责任单位点上问题、面上问题整改成效,像抓精准扶贫考核那样采取第三方评估方式进行,不达标不签字。
规范制度建设。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实践探索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县委规定,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列席每次县委常委会,阅读重要文件,参与重大问题讨论。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和“双责任、双反馈、双报告、双公开”“四双制度”解决问题,确保政治巡察成果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定期评估问题整改情况,整改成效作为年终评定“好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定“优秀”的重要指标。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办法》,按照问题线索处置“四类标准”对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原则,处置前三轮问题线索 78件。把巡察监督与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以及群众监督充分结合,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为巡察监督深入开展营造氛围、创造条件、形成合力。建立巡察干部“进退机制”,坚决防止照顾性安排和不适宜干巡察工作的干部调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