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剑阁县国土局“四定”措施强化临时用地复垦工作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7-11-22 10:25:37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广元11月22日讯(魏大春)为高质、高量完成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在督察中发现的临时用地问题的整改,剑阁县国土资源局采取三项措施强化了临时用地的复垦工作。
定责任。针对土地督察反馈的情况,县政府安排县国土资源局详尽调查,分清责任,采取“发点球”的方式,向相关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发函、抄告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对于历史遗留的或无法联系到的临时用地业主,采取“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政府负责复垦;
定标准。县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要求临时用地的责任单位,必须按照《土地复垦条例》要求的标准进行复垦,每一宗地都必须制定详尽的复垦方案。
定期限。县政府要求临时用地复垦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立下“军令状”,必须在整改工作验收的前20天完成复垦工作,并接受县级相关部门的初步验收。
定奖惩。县政府明确,在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作中完成质量好、效率高、顺利通过验收的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将进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整改滞后的将进行验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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