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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剑阁县出台七条规定超常推进脱贫帮扶工作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7-11-27 10:06:42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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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广元11月27日讯(蒋粤莉)剑阁县出台七条规定超常推进帮扶工作,为做好“冬季冲刺”贫困户顺利脱贫温暖过冬做足准备。

帮扶工作时间必须充分保障。要求各帮扶力量除保证足额驻村时间外,在考核验收前原则上不请假外出,凡遇工作督查必须在村在岗。推行部门帮扶力量“AB”岗,确保帮扶不断档。

脱贫项目进度必须加快推进。今年50个脱贫村活动阵地建设、易地搬迁建设11月底前全面投入使用。当年退出贫困户“五改三建”、当年脱贫村村组道路和入户路12月上旬前全部完工。

走访座谈交流必须全面覆盖。每次入户走访贫困户及非贫困户不得少于3户,部门集中走访要保证当年退出贫困户全覆盖,非当年退出贫困户、非贫困户走访比率均在当年退出贫困户的50%以上。

驻村帮扶资料必须高质高量。要求县级领导、帮扶部门走访帮扶有方案、有纪实,第一书记、驻村队员要有日志;帮扶责任人有手册。所有资料严格对照考核评分细则和参考目录做好归档。

开展“三同行动”必须一以贯之。结合“走基层”和十九大精神宣讲,在考核验收前无限期开展“三同”行动,工作措施、要求、时间、保障只增不减。

帮扶责任追究必须快查严处。按照“六个一”考核文件对帮扶力量严格考核考评,考评结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并与目标奖励挂钩。对当年退出贫困户验收不过关的,帮扶责任人负联带责任,第二年下放到村开展帮扶工作1年。

驻村帮扶后勤工作必须充分保障。各级各部门创造一切条件保障帮扶责任人下到贫困户身边。继续开展“众筹”行动筹集资金用于贫困村建设,确保帮扶工作有保障、有成效,确保组织认可、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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