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剑阁县人社局为深化作风纪律建设作出十二项规定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8-04-19 15:43:49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广元4月18日讯(张良昌)2018年3月20日,县人社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为纵深推进“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强化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深化作风纪律建设,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作出加强请示报告、落实“例会”制度等1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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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从党组成员、局属单位主动与市局定期衔接工作;就业创业、信息宣传、财务负责人与省厅、省就业局等相关部门定期衔接工作;各经办机构对上级经办机构组织的各类会议、检查及时向局党组分管领导汇报;各类专项检查、大额资金调度要书面向党组报送方案、计划;经办机构人事变动、岗位调整提前向局党组分管领导汇报;科级领导干部每天在县人社系统“领导干部微信群”报告当天工作动态等方面作出六项规定。
严格执行落实“例会”制度。从党组成员、经办局局长、乡镇片区中心主任原则上每季度末向党组汇报工作,乡镇服务中心实行集体汇报、领导点评的流动例会制度,党组领导班子每周一“碰头会”,党组成员每周一组织分管部门召开工作例会,负责大厅巡查责任领导召集窗口负责人每周一召开工作例会,局党组领导班子、各经办局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推进等相关工作专题会,会前“说纪讲法倡德”、大型活动、主题教育、专项行动、专项检查等工作事后必须召开总结会等方面作出六项规定。
县人社局为深化作风纪律建设,始终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定期推送“先锋模范”和反面典型为手段,加大制度执行力量,强化领导小组督查督办职能,为深入推进“作风纪律深化年”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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