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好心”成“坏事” 青川法院雷霆出击促执行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9-04-15 17:28:06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广元4月15日讯(邓波 周平)“一万多元钱,至于这样吗?”2019年4月9日,被执行人付某在广元市青川法院这样说到。
2011年12月27日,李某搭乘付某驾驶的小货车,行至沙洲镇江边村附近,车翻下村公路外坎20米高,致李某受伤,送往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后李某诉至青川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付某赔偿李某12820元的判决,付某不服上诉至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驳回付某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后付某迟迟不履行义务,李某在青川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青川法院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付某取得联系,沟通协调还款事宜,督促其尽快履行判决义务。然而,被执行人付某认为当时搭乘申请执行人李某是基于邻里互助的精神免费搭乘,且事发后已经支付了医药费,尽到了责任,申请执行人要求承担赔偿违背了社会的良好风俗。青川法院执行干警通过调查被执行人付某的银行存款、不动产等财产信息,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且被执行人付某所开车辆也因事故报废。后青川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付某家中,被执行人付某都不在家中,电话联系也不以重视,心存侥幸,以长期在外务工为由,躲避执行。
2019年4月9日,青川法院执行干警得到被执行人付某在青川县沙洲镇家中的线索后,立即召开会议,研究执行方案,迅速组织6名执行干警及法警驱车前往进行执行。到达现场后,在被执行人付某家中将其找到。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付某强烈抗拒,一直声称该案不应自己赔偿,并电话将其父亲喊到现场,试图阻碍执行。鉴于此情况,执行干警按照执行方案,将其拘传至青川法院。
到青川法院后,执行局长对被执行人付某进行长时间的释法说理,考虑到其在该案执行中多处借钱后,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李某取得联系告知情况。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李某放弃部分金额,被执行人付某赔偿8000元。经过两个小时的僵持,“一万多元钱,至于这样吗?”被执行人在痛哭声中说到,并拿起电话凑款,很快将8000元执行款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