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苍溪县:做被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吹哨人”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20-04-28 09:40:53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广元4月28日讯(苟林)“据我们调查核实,高某分管领域与其亲属所从事经营活动存在交叉情况,建议局党组调整其分管工作。”近日,在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会上,参会的苍溪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清华及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点,向局班子成员提出。“我同意纪检组的意见。”派驻纪检组的建议,得到高某本人及参会其他班子成员一致同意,局党组重新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
此次局党组会议,主要研究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规定、人事任免等“三重一大”事项。会前,纪检监察组提前将问题反馈至该局负责人,并通过谈话提醒高某本人。自《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发布实施以来,苍溪县纪委监委各派出派驻纪检监察组以《规定》为思想指导和行动指南,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强化“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紧盯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抓“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强力督促被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组指出的问题,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这主要是因为我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经办人员没能正确履职,审核把关层层失守造成的。”县自然资源局局长陶书奎说。
在推动各被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上,苍溪县纪委监委打出了“组合拳”:各派出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主体责任清单管理等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堵塞制度漏洞,当好“吹哨人”;建立与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判本单位政治生态,分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联合排查和研究问题线索,积极主动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员”;用好用足谈话、函询等各类监督检查方式方式,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倒逼被监督单位正视问题、剖析问题,认真将问题整改到位,当好“验收员”。
今年以来,各派出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县纪委监委打好监督检查“组合拳”,当好主体责任落实“吹哨人”的要求,以“三重一大”事项为抓手,聚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精准监督执纪。在检查中做到“问题早发现、情况早反馈、整改早督促”,将监督触角从会议室延伸到事前酝酿、事中研究、事后执行的权力运行全过程,用监督检查传到履职压力,推动被监督单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截止目前,各纪检监察组已参加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4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2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