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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解+普法 广元青川七佛司法所同您分享日常二三事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20-07-16 10:08:11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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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朱思思) “这边是我的土地,那边才是你的!”

“我当年在边界处栽的桑树明明还在,这边肯定是我的,你莫想耍赖!”

7月2日上午8时许,广元市青川县司法局七佛司法所负责人刘橙正在打扫卫生,隐约听到由远及近的争吵声,一抬头,两位老乡骂骂咧咧地走进了司法所。

经询问,两位老乡刘某和何某是七佛乡楼子村村民,两人在地震前分别从父母处继承一相邻的耕地,常年不在家无人耕种致两块土地荒芜,且地盖上长出了数棵桑树,而当年的边界由于修建河堤早已被毁,相关证件对边界描述不清,导致了两人的矛盾。双方曾多次找镇村干部进行调解,但由于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共识,争议一直搁浅至今。

刘橙在了解事情大致经过后,立即组织乡综治办、村调委会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实地查看、丈量土地、走访知情人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

7月7日下午,在两人自愿的前提下,刘橙组织双方在楼子村村委会进行调解。

“根据法律规定和我们历年来处理土地纠纷的惯例,四至界限明确的,应以四至界限为准。四至界限不明确,或相关证件上所载面积与实际丈量面积不符的,应当首先查明界石、树木等遗留下来的标记,以此作为确定边界根据。无法查实的,应参照历史形成的使用情况,本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合理地确定界线。你们这个案件就属于最后一种,因此现在只有来重新划界,你们是否同意?”调解中,调解员从邻里相亲、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耐心的向当事人讲道理、阐述法律法规,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本着互利互让、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最终自愿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确界,一家一半。在双方当事人及乡、村干部的见证下,调解员拿起锄头重新埋下了界限。

“两位老乡都是这么多年的邻居了,往前说几辈还是亲戚,何必为了耕地的事情伤了和气,什么事情都应该好好沟通,大家各退一步海阔天空,你们说呢?”事后,刘橙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交流,双方也表示,今后将心平气和、相互谦让,遇事好好沟通。

虽然这场纠纷平息了,但无可否认的是,土地纠纷仍然是农村纠纷发生率最高的领域,虽然新《土地管理法》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但很多农村干部和群众对新法还不了解,刘橙决定借此机会,给大家普及一下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

第二天一早,一场《土地管理法》法治宣传讲座在楼子村拉开帷幕。

“原《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范围仅限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人的身份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农村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既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也包括国家所有依法归农民集体使用的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还有荒山、荒丘、荒沟、荒滩等“四荒地”……”刘橙重点就旧法与新法的区别以及大家关心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农村宅基地制度,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以前对法律不了解,总是觉得老何占了我便宜,结果其实我们都觉得自己吃了亏,现在看来以后只有多学法,邻里之间的关系才会更加和睦,这次多亏司法所给我们调解,不然还要一直扯下去呢!”前来参加讲座的老刘感叹道。

“普法的目的不仅仅是让群众了解法律条款,重要的是在潜移默化中培养他们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习惯。”讲座结束之际,刘橙总结道。

一件纠纷成功化解,一场讲座成功举办,老乡们遇事找法的习惯逐步养成,七佛司法所也结束了普通的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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