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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苍溪县:建立“1+3+N”闭环监督体系 盯紧“微权力”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20-11-02 15:56:10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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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月雪梅 记者李全民)近年来,广元市苍溪县纪委监委紧盯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探索建立“1+3+N”村级组织闭环监督体系,解决农村基层廉洁氛围不浓、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不强、权力运行不规范等问题。

“1”即:紧紧围绕加强和规范“村级纪检组织”这个中心,明确村级纪检组织人员组成、选人标准、产生方式、权利义务和监督程序等;“3”即:建立村级党组织权力清单、主体责任清单和村干部履职负面清单。从重大决策、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惠民政策执行和惠民资金使用等8个方面,梳理18项村级组织小微权力和30余个廉政风险点,绘制村级组织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强化过程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厘清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一把手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组织各自责任,实现“四责”同推、同亮、同述同追。针对村干部权力行使和履行职责过程中易触碰的廉洁“雷区”,明确严禁事项,严明行为“红线;“N”即:建立“纪律监督+巡察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多种监督模式,结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不断建立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制度机制,推进基层小微权力监督治理常态化、长效化。

“1+3+N”监督体系的建立,规范村级组织小微权力运行流程,维护了村民权益,提升了党员干部履职能力和促进了作风纪律进一步转变,助推了基层治理,营造了风清气正基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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