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苍溪县纪委扎实做好诫勉谈话“后半篇文章”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21-07-20 13:49:57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周映碧 黄莉 记者李全民)“通过此次诫勉谈话,我认识到了涉及问题的严重性,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和爱护,给我敲响了警钟。”近期,苍溪县交通运输局1名干部因违纪问题,被苍溪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给予诫勉谈话。
在诫勉谈话中,该纪检监察组的同志做到有备而谈。谈话前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反复甄别,确保事实准确、全面,防止因事实不清、情况不明等造成谈话被动。同时,拟定谈话提纲,对如何开头、怎样结尾,先谈什么、后谈什么进行安排设计,预见谈话对象可能提出的问题或有关说明,对谈话时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做到有的放矢。针对具体事,一针见血指问题,既体现谈话的严肃性,让谈话对象正视问题,心生敬畏,知止收敛,又体现对谈话对象的关心爱护。做到规范有序。对诫勉谈话,认真履行审批手续,规范谈话记录,落实被谈话人对谈话的认识。
“今天组织找我谈话,我虚心接受,我也深刻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在此我深刻检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引以为戒,认真履职尽责,确保今后工作不再出现类似错误。”在逐步深入谈话过程中,该同志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按时完成整改。
“我们面对面交心谈心,目的是让你从这次问责中吸取教训,促进你下一步认真履职尽责。谈话后,希望你要放下思想包袱,敢于担当,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此次谈话在饱含关怀和鼓励的话语中结束。
“诫勉谈话后半篇文章是监督执纪工作的自然延伸,我们将加强后续跟踪,持续巩固谈话效果,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该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诫勉谈话作为组织处理方式之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措施,无论是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苗头性问题的提醒还是作为“第一种形态”对轻微违纪行为的规诫,在纪委监委的核查及案件处理中被经常使用,苍溪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积极落实挺纪在前的理念,把党纪作为衡量党员、党组织行为的“戒尺”,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诫勉谈话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