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张坤 李全民)今年以来,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面对案件类型广、体量大等实际情况,依法能动履职,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减少不必要逮捕,合理降低羁押率。近三年,该院诉前羁押率一直保持全市最低,2022年1至10月诉前羁押率仅为14.33%,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分流过滤,高效率促进审前羁押源头减量。一是注重“捕前分流”。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公安机关拟报捕案件,对190余件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对其中173人提出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分流建议,均被采纳。1至10月,受理审查逮捕人数同比下降9.7%,提捕率22.7%。二是探索“捕前促调”。牵头出台《办理轻伤害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开展调解的范围情形以及轻伤害案件处理的具体方式,推动涉案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不批准逮捕、监督撤案的方式成功调处9件轻伤害刑事案件。三是推行“取保直诉”。与公安机关建立《提请逮捕前协商工作机制》,主动沟通协商,引导公安机关对案情简单、事实证据无异议、认罪认罚的130余件轻微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后直接移送审查起诉,切实将无逮捕必要的案件过滤出逮捕环节。
实质审查,高标准构建羁押审查标准体系。一是以社会危险性为审查重点。探索建立《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机制》,将罪名性质、刑事和解、有无妨碍诉讼情形等8个方面纳入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标准,并划分高、中、低三种风险情形,检察官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1至10月,共依法不捕67人,不捕率24.2%,其中,以无社会危险性不捕30人,同比上升42.86%。二是将认罪认罚作为重要审查要素。同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对自愿认罪悔罪且犯罪情节轻微的110余名犯罪嫌疑人及时全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其中42人依法作出不捕决定。三是借助“外脑”确保审查质效。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在检察办案中的重要作用,先后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检察官联席会议8人次,听取其对拟作出不批准逮捕的10余件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建议,有效提高强制措施适用的精准度。
动态跟踪,全流程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一是坚持“每案必跟进”。实时跟进捕后案件办理,根据案件侦查进展、捕后证据变化情况,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没有羁押必要的2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同时,做到当严则严,依法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23人。二是坚持“每案必释法说理”。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双向说理机制》,明确案件承办检察官在作出批捕或决定逮捕时,要书面告知犯罪嫌疑人具体理由;不批捕时,要主动向侦查机关案件承办人和被害人阐明法律依据,消弭对立情绪,促进社会稳定。三是坚持“每案必回访”。对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的案件,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追踪、回访,督促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向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提出的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采纳并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