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王敏 李全民)“谢谢你们,你们真是及时雨!”近日,刘某对前来走访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感激地说道。
原来,刘某因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案发前,刘某一直在北京经营公司。工作人员在对刘某的走访中了解到,刘某所经营公司所有业务均在北京,为了保证其正常经营,刘某需要请假外出参加合同签订、催收款项等经营活动。而刘某现在存在的现实困难就是无法外出,这给他的经营造成了影响。
“刘某所犯案件属于偶发案件,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积极遵守相关法律并且服从管理。”苍溪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为解决这一困难,司法局按照《社区矫正法》的有关规定,审核刘某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公司经营证明、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后,结合刘某矫正期间的表现,给予办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
据介绍,近年来,苍溪县司法局在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的同时,充分考虑到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需要跨区域进行生产生活的特殊情况,依法审批办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为涉企市场主体提供实实在在的司法帮助与关怀,持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