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王菲菲 李全民)“这样的柔性执法,既让我们认识到问题,处罚也不过激,给了大家改正错误的机会,以后一定会诚信守法、合法经营……”因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对元坝镇一餐饮店采取“认罚择轻”制度,进行从轻处罚。
据了解,该餐饮店为增加知名度,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荣誉牌匾和证书,悬挂在经营场所内,向消费者作商业宣传,因涉嫌虚假宣传,被昭化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在调查中,该餐饮店老板积极配合,如实提供证据,及时中止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在调查终结后,其负责人主动提供《违法事实确认书》,对该局查明认定的事实予以承认,并提交《自愿认错认罚承诺书》和《整改报告》,主动承认错误,自愿接受处罚,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
该餐饮店负责人“自愿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对于市场监管部门查明认定的事实没有异议并愿意接受处罚。”符合“认罚择轻”的条件,昭化区市场监管局于是对其进行了减轻处罚。
昭化区市场监管局以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创新监管,转变执法理念,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规章出台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实施认罚择轻制度的指导意见》。
“我们进一步厘清了各类违法情形的界限,明确‘认罚择轻’的内涵、基本原则、适用条件和范围,把握好幅度,扎牢‘认罚择轻’监管‘篱笆墙’,避免办案过程中出现裁量不当、处理畸轻畸重、宽严失度等顽疾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化解行政矛盾,让开出的每一张罚单合法、合理、合情。”昭化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该区将继续落实“认罚择轻”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纵深推进柔性执法,努力践行有力度的监管、有温度的执法,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合法经营,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