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刘钟元 李全民)2月15日,广元市剑阁县举行“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普法活动启动仪式,剑阁县法院成立全市首个“乡村振兴诉讼服务点”,该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甘兴礼出席并讲话,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下寺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等相关领导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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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甘兴礼书记宣布了双旗村联络法官、公共法律服务点站长、双旗村首批12名普法宣传队队员名单,并对今后普法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一是要切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二是要有的放矢突出宣传实效,聚焦农民工讨薪、生育养老、婚姻家庭、教育就业、医疗保障等方面诉求,持续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村民群体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三是要健全机制常态化开展,努力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推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依法治理一体贯通,增进人民群众对法律的理解和认同。
在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双梅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甘兴礼等相关部门领导的共同见证下,剑阁县法院院长舒强、剑阁县司法局局长刘三永与双旗村书记完成了“乡村振兴诉讼服务点”“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点”的授牌仪式。
仪式结束后,剑阁县法院组织开展了《民法典》普法、打击非法集资等法治宣传活动,开封人民法庭庭长、“郭兴利工作队”副队长刘利围绕涉农纠纷、婚姻赡养等方面,为在场群众带来一场生动的法治课,并就村民们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耐心细致解答,为村民们提供零距离、一对一的法律服务,倡导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引导群众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干警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余份,切实提高了群众法治观念、法律意识,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推动法治建设。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是剑阁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积极贯彻2023中央1号文件关于“三农”工作的部署,延伸司法触角开展的一项重大活动,旨在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构建“党建引领+法治同行+村民自治”的纠纷化解工作新格局,充分依托驻村工作队、人民法庭及相关单位、村“两委”组织及社会民间力量,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协调联动、分层递进的纠纷化解模式,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以法治之力为乡村振兴蓄势赋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