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发布会①|广元市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流程在这里

2024-01-09 16:51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荞

四川新闻网消息(记者 李全民)1月9日,广元市召开全面推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新闻发布会。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加树就互认项目、互认流程等具体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所谓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可以分成三部分来理解。”王加树介绍,一是检查结果主要是指数字化X线摄影(DR)、CT、核磁共振(MRI)等检查图像或数据信息;二是检验结果主要是指血液检验报告结果或数据信息;三是互认是指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医患双方遵循疾病的变化规律,恪守诊疗常规,由临床医生根据诊疗需要,原则上对互认机构出具的3-15天内检查检验结果直接认可,无需重复检查检验。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不是所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都能互认,互认结果也不包括医师出具的诊断结论。

互认项目目前主要包括头颅、胸部、四肢等部位的DR、CT、MRI共71项检查结果和血常规、肝功、肾功、血脂等共45项检验结果。相关内容我们已在“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健康广元”微信公众号公示。互认流程举例来说,某患者在某县人民医院作了相关检查检验后,又因病情需要到市级医疗机构就诊,只需出具相关检验报告或检查图像信息,符合互认条件及标准的,诊治医生可以直接应用,避免重复检查检验。不予互认的情形分为六种情况:一是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二是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三是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四是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五是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六是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