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李全民
12月31日,广元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广元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广元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左尚勇、广元市政府副秘书长雷挺、广元市住建局副局长韩军山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广元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庞子峻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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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条例》共五章四十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保护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总则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城市园林绿地分类、城市园林绿化坚持的原则、资金保障、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社会参与、认建认养等内容。规划与建设规定了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绿线划定及管理、建设项目绿地率、绿化品种、地域特色、公园布局、道路绿化、立体绿化、设计与审批、建设要求、竣工验收、绿地公示、附属绿地改造、临时绿化等内容。保护与管理规定了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责任人制度、临时占用绿地、改变绿地用地性质、树木修剪、树木移植、树木砍伐、树木移植和砍伐的论证、树木移植和砍伐的审批、古树名木保护、禁止性规定、政府及其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园林绿化白皮书等内容。法律责任规定了法律适用、行政处罚、行政管理责任等内容。附则规定了《条例》的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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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是广元市制定出台的第十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施行将对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保护与管理,建设美丽宜居广元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发布会上,左尚勇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条例》自2022年5月启动,经过多轮调研、征求意见与修改,历时近三年最终通过立法。2024年8月28日,广元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并表决通过。9月29日,《条例》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实施后,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视察、执法检查等方式对《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督促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充分发挥城市园林绿化在改善城市面貌、美化生活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推进广元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向广大市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广元市委宣传部供图)

